第一个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是苏联。在新中国的开国大典刚刚开始仅两小时后,苏联克里姆林宫便发来贺电承认新中国,翌日,苏联副外长便将苏联与新中国建交的决定告知了周恩来,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1949年10月2日,中苏正式建交。
秘密访苏: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召开后,中共中央机关由西柏坡迁到北京。这时,建国问题已迫在眉睫,中共中央领导亟须同斯大林面谈以建立今后中苏两国的新型关系。特别是苏联能否立即承认新政府,对新中国能否在国际上立足至关重要。毛泽东本来准备亲自和斯大林面谈,因当时解放战争正在进行,难以分身离开,便委托刘少奇代表自己率领中共代表团秘密访苏。
发来贺电:
10月2日,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受苏联政府委托致电周恩来外长——由于力求与中国人民建立真正友好的始终不渝的意愿,并确信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意志的代表者,特通知阁下:苏联政府决定建立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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