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高俸养廉的制度并没有取得想要的“廉政”结果,反而是加重了官员腐败,导致国家风气败坏。
宋朝时期经济发展快,人民富裕,国家拥有良好的财政条件,朝堂上实行“重文轻武”的策略,对士大夫十分优待,执行高薪养廉的制度。官员的俸禄可分为“正俸”、“加俸”、“职田”三类,除了正常的钱财、衣物等俸禄,还分发像茶、酒、调料、柴火、蒿、炭、等各种补贴,还给官员配置田地。以宰相为例,宰相每月俸钱300贯,根据当时每石米价六七百文到一贯钱的价格,换算成人民币就是说宰相的底薪差不多是九万。这种高俸禄制度从宋太宗开始主张:“廪禄之制,宜从优异,庶几丰泰,责之廉隅。”历代皇帝都是实行高俸养廉,但北宋的这个制度却没有达到防贪养廉的效果。在官员们腰包不断鼓起来的时候,贪污也从来没有停止过。王安石在变法时分析“今吏之禄可谓厚矣,然未及昔日取民所得之半也。”因为官员待遇太好,也导致北宋官吏人数太多,政府机构人员臃肿,国家财政负担也就日益加重。北宋末期贪贿之风盛行,国家政治腐败也达到了极点,间接导致北宋的灭亡。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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