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流发生性关系,源于2013年6月27日,北京警方称,李天一案已侦查完结,进入检方审查起诉阶段。因李天一为未成年人,该案将不公开审理。据报道,2013年2月17日晚,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在北京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发生性关系。北京警方避而不谈“轮奸”二字,而将案件过程描述为“轮流发生性关系”,这一言论迅速引来了法律人士的质疑。警方具有创造性的措辞“轮流发生性关系”也俨然成为了最新的网络热词。
虽然轮奸也确实是属于“轮流发生性关系”“轮流发生性行为”,但其中的含义是大不相同的哦。“轮流发生性关系”是强调发生性关系出于双方共同的意愿,法律上不被追责,但轮奸则是强行发生性关系,要坐牢的啊。
网友造句
李天一案“轮流发生性关系”消息曝光后,引无数网友神造句,网友神吐槽:如果轮奸不叫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那么杀人也不叫杀人,叫终止对方生长进程;贩毒不叫贩毒,叫兜售有瘾食品艾勊花;赌博也不叫赌博,叫有奖励性娱乐,性贿赂就能变成谈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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