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顺治年间和康熙初年编写《明史》,很大一部分因素是为其统治服务,其客观真实性一定大打折扣,但到了康熙十八年(公元1680年),康熙皇帝平定“三藩”之后,他下令重视《明史》的修订,而且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康熙和雍正皇帝先后两次要求史官修改《明史》,不过这也给后人留下了无限的瞎想。
经过康熙、雍正两朝,《明史》依然没有定稿,乾隆皇帝登基后,他又让大学士张廷玉对《明史》进行第三次修改,到了乾隆四年,张廷玉奉旨编修的三百三十六卷《明史》才最终定稿,经过清朝三次对《明史》的修改,使其成为《二十四史》中体例最严谨、叙事最清晰、文字最简明、编排最得当、史料最丰富的一部史书。
对于《明史》的客观性,史学界至今仍争论不休,而且观点走向两个极端,一说他对明朝极尽污蔑抹黑之能事,最大的疑点就是清朝三代皇帝都进行修改,按照中国古代修史的特点,史书要客观公正记录前朝事迹,虽然也有李世民、朱棣等人篡改历史,但只是个例,而清朝三代皇帝修改明史,可想而知其中有多少被刻意修改的部分。
有些人则认为清朝修明史时间久,说明修史态度严谨,而且修史过程中大量启用明朝遗老,说明清朝统治者尊重前朝,张廷玉版的《明史》在评价每一位明朝皇帝时,后面的“赞曰”都最大限度的引用赞美之词,有些确实犯了错的皇帝,明史中也是找太监或文人背锅,很少有篡改污蔑明朝皇帝的地方,尤其是其中对朱元璋的评价,说他治隆唐宋、远迈汉唐,更是很难让人和抹黑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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