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四功指的是唱、念、做、打。唱、念、做、打既是戏曲表演的四项基本功也是戏曲表演的四种艺术手段,通常被称为“四功”。
“唱”是指歌唱,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喊嗓、吊嗓,扩大音域、音量,锻炼歌喉的耐力和音色。同时还需要分别滋阴的四声阴阳、尖团清浊、五音四呼,练习咬字、归韵、喷口、润腔等技巧。当演员掌握了以上基本功,要善于运用声乐技巧表现人物的性格和感情状态。
“念”是指具有音乐性的念白,与“唱”相互配合、补充,是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重要艺术手段。掌握了口齿、力度、亮度等要领之后,演员还须结合具体剧目,根据人物的特点和情节的开展,妥善处理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节奏变化,达到既能悦耳动听,又能语气传神的艺术境界。
“做”泛指表演技巧,一般又指舞蹈的形体动作,通过手、眼、身、法、步表现任务的不同的心理状态。是戏曲有别于其他表演艺术的主要标志之一。
“打”是传统武术的舞蹈化,是生活中格斗场面的高度艺术提炼。是戏曲形体动作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翻跟头、打荡子等。舞蹈比较高难需要一定的技巧,如起霸、走边、对q、下场等,对戏曲演员的腰、腿、把子的基本功要求较高。
戏曲是有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武术、杂技以及表演艺术综合而成,约有三百六十多个种类。它的特点是将众多艺术形式以一种标准聚合在一起,在共同具有的性质中体现其各自的个性。中国的戏曲与希腊悲剧和喜剧、印度梵剧并称为世界三大古老的戏剧文化,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逐步形成了以“京剧、越剧、黄梅戏、评剧、豫剧”五大戏曲剧种为核心的中华戏曲百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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