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历史

商朝历史,第1张

商朝历史

商朝(约公元前1600年—约公元前104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商朝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商”;第二阶段是“早商”;第三阶段是“晚商”,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500余年。



商的先世商族是兴起于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传说它的始祖契与禹同时。夏朝方国商国君主商汤率方国于鸣条之战灭夏后,以“商”为国号,在亳建立商朝。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其后裔盘庚迁殷后,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殷建都达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后世称为“殷”或“殷商”。盘庚死后,王位由其弟小辛继立。小辛死后,传帝小乙。小乙死后,继立的是自己的儿子武丁。在武丁统治的五十几年间,是商王朝最为强盛的时期。商朝的末代君主帝辛于牧野之战被周武王击败后自焚而亡。

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前期为兄终弟及,后期为典型的父死子继。商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成汤时期的国家权力已经初步确立,奴隶制的社会秩序亦已稳固。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目前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商朝势力范围以内和以外分散有许多远较商族落后的方国。其中最为强大的是西北和北方的舌方、鬼方、土方和羌方。在商朝时期,长江流域也平行存在发达的非中原文明。

国号

五帝帝舜时期,商人的始祖契帮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于商邑(今河南商丘),就以“商”来称其部落(或部族)。《诗经·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史记·殷本记》载:“有娀氏之女名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相传契是简狄吞玄鸟蛋而生,所以,商人便以玄鸟为图腾。

夏朝中期,契的六世孙王亥通过进行商业贸易,使商的势力逐步强盛起来。夏朝末年,商的势力由黄河下游发展到中游,渗透到夏的统治地区,契的第十四代孙商汤灭夏后,返回亳都,以“商”作为国号,建立商朝。

第10任君主仲丁时,商朝的国都开始了频繁的迁移。至盘庚时,又将国都迁至北蒙,改名为“殷“”,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此建都长达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后世称为殷或殷商。

甲骨卜辞、古本《竹书纪年》等早期文献均称这个朝代为“商”,《尚书》《史记》等文献称呼商朝为“殷”,这两种称呼并见于先秦的文献中。元明时代的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称它为“殷商”。在先秦文献中,《尚书·召诰》用“大邦殷”称呼商国,《大诰》中的“周邦”、“我小邦周”等均指周国。然而,在目前出土的卜辞资料中,尚未发现可解读作“殷”的甲骨文字。

“大邑商”或“天邑商”是商人对商先王宗庙所在的商国旧都商邑(今商丘)的尊称,在战争中称呼己方军队为“商方”。尚不明晰商人是否拥有对整体国家或族群的泛称。

商族起源

尧称帝时,封帝喾之子契为司徒,后被封为玄王。帝舜时期,契帮助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商邑(今河南商丘),建立商国。契的儿子昭明由商邑迁居至砥石。帝相十五年,契的孙子相土在趁姒相由商丘迁都于斟灌(帝丘)之际,遂迁回商丘。此后,相土驯服了马,发明了马车,开始向东方泰山附近发展。

夏朝中期,契的五世孙冥因治水而死于水中,商人“郊”祀之。契的六世孙王亥驯服了牛,除了用牛耕地,还发明了牛车,用牛拉货物,开始发展以物换物的商业贸易,使商国逐步强盛起来。

夏朝末年,契第十四代孙汤时,商已成为东方一个比较强大的方国,“云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

汤武革命

自少康中兴后,传到帝孔甲时,夏王朝已统治中原地区数百年,由于统治日趋腐化,而渐渐走向衰落。史称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衅之”,“孔甲乱夏,四世而陨”。

孔甲下传四世,夏朝的最后一位国王履癸(桀)继位。相传,夏桀非常残暴,百姓已不堪忍受。“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为摆脱孔甲以来的日益衰败的局面,桀加强了对内的统治,坚决镇压异己力量,据说他斩杀黎民如砍伐草木一般。但高压手段并未达到其目的,而是加剧了人民对他的痛恨,人民甚至发誓要与之同归于尽。

桀在加强对内控制的同时,为了转移人们的不满和掠夺财富、奴隶与美女,而不断对外进行征伐。他先伐有施氏,有施氏被迫将妹喜献于桀。又征岷山氏,岷山氏被迫“进女于桀二人”。夏桀的这些行为当然要引起各部落的不满和反抗,“诸侯畔夏”亦就不可避免了。显然,到夏桀之时,夏王朝的统治已处于严重的内外交困之中。

与此同时,兴起于东方的商族则有较大发展,并逐渐强盛起来,在商汤的领导下已积蓄了灭夏的实力。汤即天乙,姓“子”,甲骨文称大乙,后世习惯上称之为成汤,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商族首领,他在成商部族首领后,看到夏王朝日益腐朽,夏的暴政已引起众叛亲离,便着手建立新的王朝。商汤为了准备灭夏,在夏桀十五年,将商国的国都由商丘(今河南商丘商丘古城附近)迁至亳(今河南商丘虞城县谷熟镇西南35里)。汤在亳这里营建新国都、积蓄粮草、招集人马、训练军队,为灭夏之战创造有利条件。

首先,以德立威,厉兵秣马,使临近部落纷纷归附。

商族在灭夏前尚处于氏族社会末期。此时商族内部的不平等、奴役和剥削等现象亦早已产生,但相对于夏王朝的统治来说要宽松、缓和得多。汤亦注意取得国内的拥护和支持。“汤以宽治民,而除去邪”,“夙兴夜寐,以致职明。轻赋薄敛,以宽民氓。布德施惠,以振穷困。吊死问疾,以养孤孀。百姓亲附,政令流行”。成汤的勤政薄敛体恤民情等举措,对笼络人心,巩固统治,积蓄灭夏力量起到了十分显著的作用。他的行为不仅得到本族人的拥护,也使得夏人及其他方国人民十分向往。因此,也就有了“汤修德,诸侯皆归商”的局面。

商汤的活动自然引起了夏桀的注意。此时商的力量虽已有较大发展,但相对于夏仍然弱小,不得不暂时臣服于夏。夏桀出于猜忌将商汤召来并囚之于夏台。

其次,用伊尹的计策,离间夏桀与其同盟者九夷族的关系,使力量对比渐渐转向于己有利。

《说苑·权谋篇》对此有较详细的描述:“汤欲伐桀,伊尹曰:请阻乏贡职以观其动。桀怒,起九夷之师以伐之。伊尹曰:未可,彼尚犹能起九夷之师,是罪在我也。汤乃谢罪请服,复入贡职。明年,又不贡职,桀怒,起九夷之师,九夷之师不起。伊尹曰:可矣。汤乃兴师,伐而残之,迁桀南巢氏焉。”至此,除了少数部族如昆吾等尚听从夏王的指挥外,桀已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形势已转变的对商汤极为有利。

完成这些准备后,商开始对夏用兵。

汤在兴兵伐桀的誓师大会上,历数夏桀的罪恶及人民对桀的痛恨,假借上天的旨意指出灭夏战争的正义性和必要性,指出灭夏是上天的命令而不可违背,有功者将受到奖赏,不从者要受到严厉惩罚。这就是保存至今的《尚书·汤誓篇》。商汤从亳起兵,矛锋直指夏都。

在与夏桀决战之前,先灭掉了此时仍然听从夏王指挥的个别方国部落。《诗·商颂·长发》:“韦、顾即伐,昆吾夏桀”郑玄如是注释:“韦,彭姓也。顾、昆吾皆己姓也。三国党于桀恶,汤先伐韦、顾,克之。昆吾、夏桀则同时诛也。”说明汤之所以伐韦、顾、昆吾三国,是因为它们仍在助桀与商为敌,即“三国党于桀恶”。三国之中最后灭亡的是昆吾,“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代昆吾,遂伐桀”。

至此,夏桀羽翼已被全部剪除。然而,此时夏桀对商汤的进攻并未做认真防备,“桀亡待汤之备”。因此,当商汤的军队到来时,“未接刃而桀走”。

夏军逃至鸣条(山西夏县之西),一战被商军击溃,夏桀逃奔南巢而死。灭夏后,汤回师亳邑,大会诸侯,正式建立了商王朝,定都于亳(今河南商丘虞城县谷熟镇西南三十五里)。“汤乃践大子位,代夏朝天下”。至此,商汤完成灭夏重任,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

商朝的建立,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古代文明的进步获得转机。商朝建立以后,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屡次迁都,经济水平十分低下。但商汤吸取夏朝灭亡的教训,广施仁政,深得民心,商朝政权得到了初步巩固。

商朝的农业、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经济作物,经济发展加快,私有制度进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隶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时代。历史上把这一段时期称作“商汤革命”时期。

都城变迁

在商汤灭夏,建立商朝之前,商部落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部落,在黄河下游一带繁衍。商朝确立统治,就在亳(河南商丘)建都。

统治阶级贪婪本性,决定了王室内部为权力和利益斗争的局面不可避免。《史记·殷本纪》中记载;“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从仲丁算起,经九世正好到盘庚时期,说明这一期间商王室内部为争夺王位,内乱不止,致使外患不断。

这期间,商王朝曾多次迁都。《竹书纪年》记载,商王仲丁自亳(河南商丘)迁于嚣、河亶甲自嚣迁于相、。《史记》记载祖乙迁邢(河北邢台),迁庇、南庚“自庇迁于奄”、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公元前1525年,相(今河南内黄)遭洪水,祖乙把国都迁到了耿(今山西河津),祖乙迁至耿的第二年,因发生河患,耿城被摧毁而迁都至庇。因其为都仅一年,近代史学界就把祖乙迁耿略去不谈。

但上述这几个都城,它们与文献中记载的名字是甚么关系,学术界还有不同看法,只有安阳殷墟是盘庚以后诸王世的都城,看法一致。

对商代历史上多次迁都的原因,史学家们有不同的看法。但从《尚书·盘庚篇》中看到,迁都与内部的政治斗争有一定关系。如盘庚虽然声称“视民利用迁”(为人民的利益而决定迁都),但对那些不听命令的人,他发出了“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我要将他们斩尽杀绝,不让孽种留在新邑)的威胁,反映了内部争斗的激烈。

盘庚迁殷以后,王室内部的矛盾得到缓解,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盘庚被称为“中兴”之主,并为武丁盛世的到来,打下了基础。

武丁中兴

武丁是盘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盘庚之侄,死后谥为高宗,所以他又被称为殷高宗。他年幼时,小乙曾让他到民间生活了一段时间,深知民众生活的艰难困苦。他即位以后,兢兢业业、不敢荒宁,励精图治,决意振兴大业。他四出征伐,对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方国进行征讨,战争的规模不小,往往动用数千兵力,最大的一次发兵一万三千人。在这些征战中,商王征服了许多小国,扩大了领土,也捉获了大量俘虏。

武丁时期的文化遗存相当丰富,宫殿、墓葬、作坊等遗存都有发现。代表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青铜业,有了突破性进展,如铜、铅、锡三元合金出现了;分铸技术已被广泛运用;青铜器生产数量大增,还出现了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联甗这样的重器。

武丁之世在青铜业方面取得的成就,表明中国青铜时代进入繁荣时期。此外,在纺织、医学、交通、天文等方面,也都取得不小成就。武丁开创的盛世局面,为商代晚期社会生产的发展乃至西周文明的繁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王朝灭亡

武丁死后,他开创的太平盛世,没能长久延续下去。祖庚、祖甲以后诸王,特别是帝乙帝辛时期,国内矛盾十分尖锐,东南方的诸侯起来反叛。

面对这种情况,商王帝辛(纣)少年英勇,派部下向东征讨莱夷,自己攻打南方九苗,将商的势力延伸到了东海和长江流域,但是其连年的征战,极大消耗了国力,进一步激化了国内矛盾,国内兵力空虚,使其对西北的控制下降,给了周以可趁之机。

在周武王时,周起兵攻商,商王帝辛(纣)仓促间只能以奴隶为军抵御周人,结果,商王的军队毫无斗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战,“血流浮杵”,国内商军尽墨,帝辛逃到鹿台自焚而死。商王朝就此灭亡,周王朝建立。

疆域

商朝的势力范围大大超过了夏朝。《史记·吴起列传》记载商朝疆域“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商朝疆域,北到辽宁,南到湖北,西到陕西,东到海滨。除了包括夏所属长江以北的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和江苏,陕西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陕西江苏的剩余土地,辽宁,甘肃,湖南,浙江,四川的一部分。

据《尚书商书》记载,“自契至成汤,八迁,汤始居亳。”八迁的地点,历来说法不一。大体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不出河南省北、中部和河北省西南部范围。有人认为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都可能是汤都西亳。成汤灭夏至盘庚五迁,始居于殷。“

官制

从文献记载可以知道,商代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有各种职官、常备的武装(左中右三师),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规等等。商代实行世官制度。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

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法律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

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盘庚》《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土地

商殷时期的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

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变而来,“同养公田”就是说公社的“公田”由公社农民来集体耕种。

赋税

“公田”上的收获物就作为交给奴隶主贵族的一种赋税。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殷人七十而助”的“助法”。这种助法,按照孟子的看法,就是画地面为井字形,分为九区;八区分配于八家之民,称曰“私田”;其中之一区,八家合力耕作,谓之“公田”。

所以,孟子说:“助者,藉也”。中国古代文献中的“藉”字应作“耤”,后来误作“籍”。“耤”即“借”字,“耤”(强迫)公社农民的力量来为自己耕种叫做“耤”,字从“耒”即表示其与农事有关。所以赵岐《孟子注》云:“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谓也。”郑玄注《礼记·王制》中的“公田藉而不税”时也说:“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国都

商朝五六百年间曾多次迁都,大部分都城都在河南境内。在河南的安阳市发现了殷墟,其他地方也发现商朝文化遗存。

关于商朝的信息多来自于其后面的周朝,汉朝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阳甲骨文的记载。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安阳的殷墟遗址于20世纪上半叶被发现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几乎完全印证了司马迁《史记》中所记载的商王世系,殷墟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

殷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并为考古学和甲骨文所证实的都城遗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蛮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区,如成都、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宁乡的炭河里遗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证明,在商时期的长江流域也存在发达的文明。

君主世系

商朝的世系年代无定说,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600年左右。

先公

•契(约前2096年-前?年:虞舜三十三年-?

•昭明(前?年-前?年)

•相土(前?年-前?年)

•昌若(前?年-前?年)

•曹圉(前?年-前?年)

•冥(前?年-约前1875年)

•王亥(约前1874年-约前1775年):夏杼十四年-夏泄十二年

•王恒(约前1774年-约前1771年):夏泄十三年-夏泄十六年

•上甲微(约前1770年-前?年):夏泄十六年-?

•报丁(前?年-前?年)

•报乙(前?年-前?年)

•报丙(前?年-前?年)

•主壬(示壬)(前?年-前?年)

•主癸(示癸)(前?年-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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