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的组成是:发文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和发文顺序号。发文字号简称文号,习惯上也称为文件编号,它是发文机关在某一年度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编号。
发文字号的常见错误
1、发文机关代字概括不准确
有的机关代字太长,多的甚至超过十个字,如某市重大生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关代字为“×重大生态项目小组办发”;有的机关代字党政不分,如以××市财政局名义下发的公文却标注为“财党发”。
2、年份标注错误
如2016年拟制的公文,其发文字号中的年份仍错标为“2015”,这种错误在每年1月初经常出现;有的标注不规范,如2016年标注为“〔16〕”;有的不使用六角括号,却使用方括号、圆括号。
3、位置标注错误。如上行文发文字号居中标注,发文字号与红色分隔线相隔过大。
发文顺序号
发文顺序号指的是联合行文,一般的以主办机关为主体依据编制发文字号。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部分组成。发文代字由发文机关自行拟定,固定使用,不能经常更改。年份用六角括号括起,顺序号不用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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