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自考毕业审定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自学ks毕业审定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4元/生。长春上半年自考考生毕业申请、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7日9时-6月20日16时,逾期不予补办。长春自考办理毕业要求
1.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在网上申请后经系统初审通过的直接缴费即可,不需要上交任何材料,不需要到教育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经系统初审未通过的考生,需要到所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考试机构人工初审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办理毕业需要县教育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和复核、市教育考试机构复审和复核、以及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终审,终审未通过的考生毕业申请由原审核机构逐级退回,审定费用由原支付方式退回。
3.关于毕业z书领取:考生毕业申请终审通过后,按照县教育考试机构提示要求按时领取毕业z书,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县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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