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是中国和英国、法国、美国、俄国签订的。《天津条约》包括《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俄天津条约》。《天津条约》的签订不仅大大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程度,还对中国自给自足的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
《中英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又称《中英续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咸丰八年 (1858年)六月二十六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天津签订。共56款,附有《专条》。
《中英天津条约》主要内容
英国公使得驻北京,并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增开牛庄、登州、台湾(台南)、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
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传教;
英国人得往内地游历、通商;
英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往来;
中英两国派员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关税税则;
中国给英国赔款银400万两;
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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