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一寸免冠近照1—2张。注意要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否则后果自负。
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4、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5、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z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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