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事业编制:公安局的正式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属于待入警人员,并不是公务员,不享有执法权。一般都在非执法岗位,如110接警中心等。工勤人员无警衔和警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工资相比少了个警衔津贴。
事业编制警察,一般情况是在地方警力不足时,并且有一定事业编制富裕的情况下,自行招录,并提供编制。收入根据当地地方财政收入和事业单位的收入来划定。但这类警察一般只具有在当地被承认的“警察”身份,不具备警察证和执法权,但有例外。比如说,山东部分地区的事业编制警察也是有警察证和执法权的。这类警察的招聘要求相对也比较高,一般也是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并且有专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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