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编制报考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备教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有:
1、思想政治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教师资格要求。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教师资格不作为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的限制性条件。
3、报考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要求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相近。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音乐、美术、语文、数学等岗位,不能报考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岗位。
4、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5、生源地考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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