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检院不属于公务员,属于事业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简称特检所,为各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事业单位(各省局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特检院;国家质检总局设中国特种设备研究院)。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导和监督。
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医用氧舱、压力管道、气瓶产品、客运索道、游乐实施、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安装质量监督检验、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进出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铁路罐车和汽车罐车定期检验、事故检验分析和锅炉水质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相关要求规定:
1、1988年9月,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将劳动人事部分为劳动部和人事部,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归劳动部所属,更名为“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为劳动部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2、1999年3月,中编办同意将原“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划归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原批150名事业编制相应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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