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正在服役的消防队员编制是占的军队编制,因为武装警察部队是地方部队。
消防救援行为的法律性质消防救援行为是指消防部队参加处置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灾害、事故时的救援行动。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人员和装备的作用及优势,积极营救急需救助的人员,努力消除险情,控制灾害发展。消防救援行为由于其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其性质的认定上存在很多争议。
消防救援行为从本质上说应该属于行政救助行为。所谓行政救助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其法定的职权和职责对特定对象在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救援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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