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市级机关和区级以下机关进行分级测试、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进行分类测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按照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