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信息,请于9月25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市商务委、市审计局有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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