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由本人向市考录办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z、准考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以下材料: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交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的本人“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陆学信网验证打印);
2.未就业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考生(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已就业人员隐瞒就业信息参加资格复审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报考要求具有二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证明)和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报到手续等)。对工作经历时间的界定按照省考录办发布的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4.报考职位要求获得司法考试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的,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5.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的,要提供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录用分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7.以“三支一扶”计划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的,要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
8.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志愿者)”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9.以“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民生实事项目职位”的,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县区人社部门核实并注明项目名称、加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10.以“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定向职位的,要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11.以在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身份报考定向职位的,要提供由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在村任职岗位、年限和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无影响报考情形的审查结论(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印章)。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