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量化排名、自主择岗”的办法,让成绩好的选调生优先选择工作岗位。
二、分配计划。根据年初各县市区申报的选调生接收计划,统筹确定分配到县市区的计划人数。
三、分配程序
1、排名。根据选调生所在面试组的排名情况及考录成绩进行综合量化排名。
2、择岗。根据各县市区的年度分配计划,按照成绩排名,从第1名开始,依次征求选调生本人意见,说明分配的原则、程序和办法,组织引导选调生按照个人志愿和排名自主选择工作岗位。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考录的选调生统一分配到原服务地所在的县市区。
3、公示。分配方案经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在官方公布,公示7天。
4、报到。公示期满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选调生报到,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报考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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