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不可以捕杀。野猪虽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该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形态特征:
欧亚野猪是一种中型哺乳动物。体重90-200千克;体长为1.5-2米(不包括尾长),肩高90厘米左右(逐渐向后尾逐渐倾斜),尾长21-38厘米,耳长24-26厘米;不同地区所产的大小也有不同。有些地区欧亚野猪的体重可达200千克以上,中国东北南部与俄罗斯远东地区产的欧亚野猪体重甚至达到将近400千克。它们有一层厚厚的双层毛皮,整体毛色呈深褐色或黑色,顶层由较硬的刚毛组成,底层下面有一层柔软的细毛。背上披有刚硬而稀疏的针毛,毛粗而稀,冬天的毛会长得较密。
栖息环境:
欧亚野猪环境适应性极强。栖息环境跨越温带与热带,从半干旱气候至热带雨林、温带林地、半沙漠和草原等都有其踪迹,但就是没有在极干旱,海拔极高,与极寒冷的地区出没。除了青藏高原与戈壁沙漠外,它们广布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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