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是苏联。1949年10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复电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对苏联政府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表示热烈欢迎。这一天,中苏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长周恩来1949年10月3日于北京开始办理建交事宜,接着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越南相继和新中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3日,苏联即任命高级外交官尼古拉·瓦西里维奇·罗申为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
几乎是同时,国务院任命新华社常驻莫斯科记者戈宝权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联大使馆参赞兼临时代办,即刻开始中国驻苏联大使馆的建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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