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马褂:清代的一种官服。凡领侍卫内大臣,护军统领等,皆服黄马褂。后也赐与有军功的臣下。亦作“黄马袿”。
清代的巡行扈从大臣,如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什长等,皆例准穿黄马褂。有功大臣也特赐穿着。
在清代,皇帝出门有许多“内大臣”和“御前侍卫”随从,这些人全要穿“行褂”,帽后戴孔雀翎,还要佩刀,但最挨近皇帝的严令不许佩刀。根据史料记载,这些内大臣和御前侍卫所穿的行褂全部用明黄色的绸缎或纱制成,一般冬天穿绸缎,夏天穿纱,没有花纹和彩袖。
他们所穿的这种“行褂”就被称作“黄马褂”,清代典制里有时也称“黄褶”。例如《清会典》、蒋良骐的《东华录》和高士奇的《扈从东巡日录》里就都曾记做“黄褶” 。
根据清官规定,有四类人可以穿著淡黄色的黄马褂:
1、行职褂子
第一类是皇帝出行时,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随从,必须穿著黄色的马褂以壮行色。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职褂子”,没有花纹及图案。因为是因职而穿著,离开工作岗位,或者非与皇帝同行时便不能穿。
2、行围褂子
第二类黄马褂是皇帝狩猎校射时所赏赐的。清代的各皇帝至咸丰为止俱有每年狩猎的习惯。在皇帝围猎、校射时表现出息,或者向皇帝献猎物者,都可能得到皇帝赏赐黄马褂。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围褂子”,按规定只有在跟随皇帝狩猎时才可以穿著。平时无故穿上属于犯禁,是可以被治罪的。
3、武功褂子
第三类黄马褂是因特殊功勋而得到奖赏。这种赏赐又称“武功褂子”,得赏者可以在任何隆重的场合穿著;意义上才属于一般人平时所说的“赐穿黄马褂”。据考据,这种赏赐方式在清初并不盛行,一路至嘉庆年间都未见于史书,相信是在道光或咸丰以后才开始出现。
到了太平天国起后更多见赏赐于对太平军作战有功者。而获得赏赐者不单是有军功的战将,有时为皇帝或太后办事得其欢心亦可能获得赏赐。清末时慈禧太后便曾赏赐为其开火车的司机黄马褂一件。
4、特使特赐
第四类是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员。通常情况下,皇上特赐某官员黄马褂的诏曰宣读后,被特赐黄马褂的官员须骑马绕紫禁城一周,这种威武而又庄严的仪式,在咸丰年间最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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