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3+3”是指:新高考的模式,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高考“3+3”的相关政策:
高考改革一直备受关注。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录取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高考“3+3”的实施地点:
上海市、浙江省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分别出台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从当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现在已有16个省份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除上海和浙江外,分别是北京、河北、江苏、江西、山东、广东、海南、甘肃、青海、广西、宁夏、湖南、贵州和西藏。
高考“3+3”模式:
第一个3代表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
第二个3为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3门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并采用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成绩,之所以采用等级分,是因为各科难度不同,等级分具有可比性,不同省份等级赋分略有差异。
高考3+1+2模式各科目及分值如下:
第一个3也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中间的1为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最后一个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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