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的意思:
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世界仅有中国有离休。
具体地说,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离休”的引证:
《人民日报》1983.2.20:“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力量,开展纪律检查工作。还可以聘请一些身体较好、尚能工作的离休老同志,参加某些工作。”
“离休”的范围: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干部;
2、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
3、在敌占区从事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
4、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5、1949年9月21日前参加民主党派,以后—直拥护共产党、坚持革命的干部。
“离休”的近义词:
退休
释义:职工因年老或因公致残等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期领取生活费用:退休金。
例句:他去年已经退休。
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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