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意思是:一个人如果有了羞耻心,不该做的事情就不会去做了。出自朱熹《朱子语类》倦十三。
《朱子语类》是朱熹与其弟子问答的语录汇编,基本代表了朱熹的思想,内容丰富,析理精密。此书编排次第,首论理气、性理、鬼神等世界本原问题,以太极、理为天地之始;次释心性情意、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及人物性命之原;再论知行、力行、读书、为学之方等认识方法。又分论《四书》《五经》,以明此理,以孔孟周程张朱为传此理者,排释老、明道统。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继承了北宋程颢、程颐的理学,完成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认为理是世界的本质,“理在先,气在后”,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朱熹学识渊博,对经学 、史学、文学、乐律乃至自然科学都有研究。其词作语言秀正,风格俊朗,无浓艳或典故堆砌之病。不少作品的用语看得出都经过斟酌推敲,比较讲究。但其词意境稍觉理性有余,感性不足,盖因其注重理学的哲学思想故也。
知耻相关格言:
记己有耻。——《论语子路》(用羞耻之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
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孟子离娄上》(人一定是先有自取其辱的行为,别人才会侮辱他。)
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不知羞耻的那种羞耻,才真的是不知羞耻啊!)
知耻近乎勇。——《礼记中庸》
人必其自爱也,而后人爱诸;人必其自敬也,而后人敬诸。——扬雄《法言君子》
五刑不如一耻。——吕坤《呻吟语治道》
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龚自珍《明良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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