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不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的人员:
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的方式:
差额选举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差额选举”的功效:
一、是形成有限竞争的政治空间。在等额选举制度下,人们无选择余地,只能就候选人名单进行表决。而差额选举——特别是在差额比例较大的背景下——提供了选择空间,形成一定范围的竞争。这为党内政治生活注入了新鲜活力,对提升用人机制的活力也是有利的。
二、是运作有序、风险可控。从根本上讲,民主选举是无所谓差额的,如八大,虽未明确提出差额选举,却是真实的民主程度很高的选举。但八大召开时的政治环境和历史条件不可复制,特别是经历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失误之后,重回党内民主发展之路,只能以逐步扩大差额选举的方式,尽可能多地体现选举人意志。
三、是有利于形成党员对党的领导机构和领导者的心理认同。实事求是地讲,等额选举有时也会产生优秀的领导者。但“优秀”是相对优势,是比较出来的,在无比较、无选择余地时,人们对领导者的认同是基于无奈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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