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历史决议”是指:
1、党的第一个历史决议
1945年4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论述了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的基本内容,为中共七大确立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在党内的指导地位做准备。1945年的决议,从思想上信念上加强了中共全党的团结,有力支撑了赢得解放战争胜利、建立新中国、新社会,带领中国人民“站起来”。
2、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阶段的历史教训。1981年的决议,标志着改革开放新时期拨乱反正任务基本完成,中国走出泥沼,进入了“富起来”的快车道。
3、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三个历史决议”的共通性:
三个历史决议在党的历史和中华民族历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三者都诞生于党和民族重要历史关头,都注重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是建党以来最为重要,权威的历史文献,起到了全面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统一全党思想,对未来发展提供指导理论等一系列重大作用。
三个历史决议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纲领性文献。1945年《历史决议》第一次从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原则,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创设了重要基础。1981年《历史决议》发展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创设了条件。第三个历史决议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个重点,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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