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义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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