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内容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教育基础理论和面试
教育基础理论和面试这种考查类型是教师招聘考试常见的考查方式,笔试部分考查的重点是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规等,面试通常采用说课或是试讲的方式来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即具体学科的讲授,例如语文、数学等。
2、教育基础理论、学科基础理论和面试
教育基础理论、学科基础理论和面试这种组合方式逐渐成为各地教师招聘考试的命题范围。它不但对教育学科所涉及的各门科目进行考查,同时也会考查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学科的基础能力和知识,以上两部分会成为笔试出题测查的重点。
面试中采用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考查,同时很多地区说课考查后会附带出现结构化的面试题目。
笔试内容
第一种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 、教育法规 、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这种情况最为普遍。
第二种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这个公共基础知识也有不同,有的地区就是指上面的教育理论知识,有的地区是指 文史 法律 数学 政治 时事等综合知识。
第三种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基础知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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