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是例行检查,上级查看下级工作有何问题,政策落实情况如何,帮助解决,是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一个督导小组,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更倾向于地方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进行的检察,督察组针对性更强,主要查具体的事情。过程中要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
督导组是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一个督导小组,对地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等,其职能范围应当比督查组/督察组的职能范围要小。
督察组是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督察组针对性更强,主要查具体的事情,针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予以公示,督促整改。
督察组更倾向于地方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进行的检察。“相较而言,督察组权力更大。”督察组针对性更强,主要查具体的事情,针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予以公示,督促整改。从本质上,督察组更侧重于事后或事中的一种检查,是已经发生了问题,出了苗头再进行督查,这个效果肯定是大打折扣。
扩展资料:
督导组到地方开展的工作至少有三个特点:
1、针对性较强,旨在推动非常具体的某项工作。
2、小组成员需要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实地督导,在这过程中要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
3、通过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政治责任,调动各地各级各部门力量齐抓共管。督导组组成人员也大都不是专职,多从相关部门抽调。例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轮督导的10个督导组,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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