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商务局对某公司罚款4万元。该公司不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法院查明,商务局决定罚款前拒绝听取该企业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不成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判决。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某市商务局拒绝听取陈述申辩,罚款决定不能成立。《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商务局决定罚款前拒绝听取该企业的陈述、申辩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故A选项正确,当选;BC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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