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三国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疑难解答

2021法考《三国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三国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三国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答案】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晡、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晡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釆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问题: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是什么,有什么规律吗?

【答案】一切险u003e水渍险u003e平安险 平安险的范围最小,单独海损不赔。以下的赔偿范围要记住:(1) 因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3)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4)在装卸、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除包括平安险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一般附加险。

3.问题: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例子?

【答案】船舶在航行途中因触礁,导致船底出现裂痕海水入侵严重把10吨小麦浸湿,因为船裂口大,船长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让船舶浮起来,把100吨大理石货物抛下海。 因为船触礁使船底出现裂缝把10吨小麦浸湿,这个货物损失属于单独海损。为了使船舶漂起来,把100吨大理石货物抛下海造成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4.问题: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关系?

【答案】(1)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为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自动搁浅,等等,则均属合法。(2)单独海损是共同海损的对称,指在海上运输中因遇难及其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不能列入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5.问题: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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