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诉》知识点:庭审程序

法考《民诉》知识点:庭审程序,第1张

法考《民诉》知识点:庭审程序

1、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2、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退庭。

3、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4、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

(1)被告提起反诉时,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延期审理的情形: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时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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