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疑难解答

2021法考《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申请支付令,需要还款期限到期吗? 如果出现当事人可能预期无法支付的情况,还可以申请支付令吗?或者有其他救济方式吗?

【答案】1. 支付令必须要还款期限到期。支付令的适用条件: ①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 ②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债权数额没有限制) ③债权人对债务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 ④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可留置送达,不可公告送达) ⑤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2. 如果只是可能预期无法支付,不能申请支付令。如果是当事人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行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2. 问题:申请支付令,需要还款期限到期吗? 如果出现当事人可能预期无法支付的情况,还可以申请支付令吗?或者有其他救济方式吗

【答案】是的。债务人就同一诉讼标的向其他法院起诉不成立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向支付令法院起诉会成立异议,支付令失效。

3. 问题:甲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内容为支付乙对甲的欠款,乙在异议期向该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此时支付令失效,法院下一步的做法是什么?

【答案】根据《民诉法》217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支付令时效,就转入诉讼程序了。法考就会考到可以转诉讼程序,你就记到这就行。但是实务中是自动转入诉讼程序。即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需要另行起诉,而直接转入普通诉讼程序。简化诉讼环节的手续。尽管为自动转入普通诉讼程序,但因督促程序与普通程序在审理各环节 *** 作规定各不相同,故仍需立一个新的诉讼程序的案号,但可以在裁定文书中说明自动转程序的过程即可。

4. 问题:支付令法定期限内,接受到支付令一方未提异议,1但以未借款或已经还款为由在其他法院提起诉讼,支付令是否还有效?2申请人向被告所在法院提起借款纠纷,支付令效力如何?

【答案】在第1种情况下,支付令还有效,提出异议要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否则不会影响支付令效力。 2申请人向被告所在法院提起借款纠纷,支付令效力终结。

5. 问题:1.支付令的失效必须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才可以吗?3.向其他法院起诉,支付令效力不受影响吗?3.该起诉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吗,还是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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