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标准
(1)国标:卫健委制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标准编号;
(2)地方标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健委备案+被吸纳入国标后即行废止。
(3)企业标准:鼓励+严格+省级备案
2.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销售、餐饮需要取得许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需要取得许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许可。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行业协会禁止以广告或其他形式推荐食品。
4.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须经国务院食药监管部门注册。
6.婴幼儿食品
①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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