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3、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市民公约等其他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
2、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3、依法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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