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因受到犯罪侵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2.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附民被告:被共监继)
3.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属、朋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4. 附民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赔偿要求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
5. 财产保全可以依法院职权启动。附民原告人或者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6. 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民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7. 法院准许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民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8. 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法院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重点:附带民事诉讼概述与起诉条件中需要重点掌握的是附民原告和被告的范围、二审中提附民如何处理。
考情:附带民事诉讼在考试中通常会考查起诉的条件,附民原告和被告,二审中提出附民如何处理。预测今年仍会考查二审期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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