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的体裁属于回忆式文章。《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扩展资料: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写的,当时是李大钊遇难16周年。
作者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法庭上与敌人英勇斗争,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
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后入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与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课文。
作者简介:
李星华(1911-1979),女,河北乐亭人。现代作家。16岁时即和父亲李大钊一同被捕入狱。出狱后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2年起,开始作党的地下工作,曾多次参加反帝爱国游行,经常为营救被捕同志而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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