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失业证可进行职工个人办理或者是用人单位办理,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z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就业失业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职工个人如何办理就业失业证
1、由本人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经保障中心核实后,开具《职业指导通知单》;
2、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区、市培训中心参加职业指导后,由区、市培训中心在《职业指导通知单》上加盖“已参加指导”章;
3、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证》。
二、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就业失业证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解聘备案手续;
2、市内四区的用人单位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市场解聘备案服务窗口办理,五市三区的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职工解聘备案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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