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起诉和答辩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起诉和答辩,第1张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起诉和答辩

起诉的概念:起诉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起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1款规定,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此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形式是以书面为原则的。

起诉和答辩

(1)起诉

1)起诉的概念

起诉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1款规定,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此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形式是以书面为原则的。口头形式 虽然起诉以书面为原则,但当事人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也可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可见,我国起诉的形式是以书面起诉为主,口头形式为例外。

3)起诉状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答辩

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情况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余件的,即立案,并于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到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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