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法人制度,第1张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建设工程法人制度知识点内容包括:法人的分类及应具备的条件要求掌握;施工企业法人是不是可以作为项目经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精准考点采集

1.法人的分类及应具备的条件要求掌握。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①必须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关系要求理解。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非常设下属机构,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项目经理由企业法人委派。

二、高频答疑点

1.施工企业法人是不是可以作为项目经理?

答:按照法规规定,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中一般做不到,因为企业有很多项目部。2.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吗?

答:一般情况下,子公司有法人资格,而分公司、分厂没有。这个要注意。

三、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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