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可以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飞行管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指挥员及飞行管制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取得执照、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飞行管制的基本任务是:一、监督航空器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飞行,维护飞行秩序,禁止未经批准的航空器擅自飞行;二、禁止未经批准的航空器飞入空中禁区、临时空中禁区或者飞出、飞入国(边)境;三、防止航空器与航空器、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四、防止地面对空兵器或者对空装置误射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飞行管制责任划分为:飞行管制区、飞行管制分区、机场飞行管制区。航路、航线地带和民用机场区域设置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终端(进近)管制区、机场塔台管制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及其毗连的公海的上空划分若干飞行情报区。各类管制区的划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各类管制区的飞行管制,由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特定地区以及执行特殊任务的飞行,应当执行特种飞行管制规定。担负飞行管制任务的航空管理部门及航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根据本规则制定飞行管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相关飞行管制部门之间,应当制定协同制度。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获准飞出或者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航空器,实施飞出或者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飞行和各飞行管制区间的飞行,必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批准;飞行管制区内飞行管制分区间的飞行,经负责该管制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飞行管制分区内的飞行,经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民用航空的班期飞行,按照规定的航路、航线和班期时刻表进行;民用航空的不定期运输飞行,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备案;涉及其他航空管理部门的,还应当报其他航空管理部门备案。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