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世界的物质性》知识点详解

教师资格考试《世界的物质性》知识点详解,第1张

教师资格考试《世界的物质性》知识点详解

在教师资格笔试中,《生活与哲学》中“规律”这个知识点历来是考查的重点,经常以单选题的形式出现。规律这个知识点主要考查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下面我们将就此知识点与大家分享。

【考点精讲】

世界的物质性(物质观)

(一)哲学的物质概念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所谓“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就是说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这是物质的唯一特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就是说物质具有可知性,能被人们所反映、所认识。物质的外延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所有事物和现象。

(二)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的意义

列宁的这一物质定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第一,指出了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的客观实在,坚持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与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第二,揭示了物质世界的可知性,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可知论,与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第三,指出了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具有最大的普遍性,不仅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局限,而且正确地解决了哲学物质范畴同自然科学关于物质形态、结构和属性的区别和联系。

(三)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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