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辅导员的权力有:主要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辅导可以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也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还负责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关于大学辅导员的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七条辅导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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