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第1张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以至善为逻辑起点,以合于德性的实践活动为逻辑归宿,将幸福上升到思辨的高度,其幸福观的基本内容以这样的脉络呈现在我们眼前;理想与现实的深度同一,理论和实践的密切相通构成其基本特征;同时,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上升至集体层次,启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对幸福更加明智地把握与追求。

1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基本内涵

1.1 幸福是最完满的善

亚里士多德对善的理解是多方面、多层次、多向度的。首先,善是目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这部著作里开篇即谈到“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时间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1]善是一种目标,但这个目标不仅仅包括要变其为现实,还包括把目标变成现实的这个活动的本身。其次,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在不同的行为方式中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亚里士多德将善分为三个部分:外在的善,身体的善和灵魂的善,并且在这三部分中,“灵魂的善是最主要的,最高的善。”[2]而幸福作为人类一切活动的终极目的,自然是灵魂的善,即最高的善,也就是至善。所以,对幸福的讨论即是对善的讨论。

1.2 合德性的实践活动

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幸福是合于德性的实践活动”可以从两方面论述,一方面幸福是合于德性的,另一方面幸福是实践活动。

第一,幸福,它是合于德性品质的。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认为德性是构成幸福的第一因素。“人的善就是合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限时活动,如若德性有多种,则须合乎那最美好、最完满的德性,而且在一生中都须合乎德性,一只燕子造不成春天或一个白昼,一天或短时间的德性,不能给人带来至福或幸福。”[2]在亚里士多德时期,“德性即是品质。”[2]德性实际上被用以泛指一切事物的优秀的性质或者品质,它能够提出和保存诸善,在许多事情上带来良好的效果。“人的德性就是使人成为善良,并获得其优秀成果的品质。”[2]由此可以看出,幸福是合于德性品质的。

第二,幸福,它是一种实践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一种活动,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或者有目的的去争取。“我们探讨德性是什么,不是为了知,而是为了成为善良的人。”[3]如果知识对德性的研究停留在知上,那对德性的探讨则失去了意义。因此,不难理解亚里士多德为什么把他的很多学问落脚到实践活动。

2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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