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科举兴学校:废科举兴学校是2013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教育学名词。定义:清政府于1905年为推广新学堂而实施的重要改革举措,即:废止科举制度,兴办各级各类学校。
废科举,兴学校中国近代重大教育事件。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逐渐发生改变。光绪十四年(1888)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戊戌变法中,科举制度遭资产阶级维新派猛烈抨击。康有为说:“中国之割地败兵也,非他为之,而八股致之也。”严复认为科举制度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有百害无一利。
二十四年清政府准严所奏,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的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未几,政变起,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停罢经济特科。二十七年“新政”后,为求自强之才,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疏(奏)重提改革科举。同年恢复经济特科,并定于次年在正常考试中加试中国政史和各国政治、艺学策。“壬寅学制”、“癸卯学制”相继颁布后,因科举未废,天下士人谓朝廷之意并未专重学堂,相率观望,严重阻碍学校推广。张之洞、袁世凯、张百熙等连连上奏,请废科举以推广学校。二十九年十一月清政府下令递减科举,每年分减中额1/3;清廷迫于形势,于三十一年下诏“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下令自三十二年起,废科举、兴学校,将育才、取才合于学校一途。至此,历时1300年之久的中国科举考试制度始被废除。然同时,清政府又令奖励学堂出身,即分别给国内外各级学校毕业生以进士、举人、贡生等旧出身和相应官阶。此实变相科举。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教育部令废奖励学堂出身,科举制度彻底废止。
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等一批实权大臣联合上奏,要求废除科举制,大力兴办学堂,得到了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的批准,下诏从1906年停止所有科举考试,科举制遂寿终正寝。到光绪31年(1905),清政府废科举开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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