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法名词解释

四分法名词解释,第1张

四分法名词解释

四分法是中国古代图书分类法的一种。指把文学作品按照一定的分类学理论划分为不同文学体裁类别的方法。依据这种方法,文学作品可以划分为诗歌、小说、剧本、散文四种文学体裁。

资料拓展

形成

四分法的产生是图书分类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但四分法的形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继承和发扬其他分类法成就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有其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李充与四分法部类顺序的形成

西晋末年的战乱,使“渠阁文籍,靡有孑遗”到东晋李充整理分编图书时,所存书籍的情况是:“《晋元帝书目》:“四部,三百五帙,三千一十四卷。”其卷数与李充所校书正合,比西晋荀勖编目的存书数减少一半以上。

《隋书·经籍志》与四分法统治地位的确立。四分法从魏晋创始以来,得到广泛的流传,而最迟在南北朝末期,图书四部分类已经有了经部、史部、子部、集部的名称。到了唐初,魏征等撰修《隋书·经籍志》时沿用四部分类法,但废弃了以甲、乙、丙、丁标称部次的作法,而直接采用经、史、子、集为四部分类法的部称。《隋书·经籍志》共收录了两汉、魏、晋及梁、陈、齐、周、隋五代官私书目所载现存典籍,分经、史、子、集四部,四十类,另附佛、道二经,十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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