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贵妃刺绣(文秀贵妃生平)
中国古代的道德标准要求女性“守三规四德”。在婚姻问题上,女人几乎没有自主权,总是男人说了算。当夫妻关系破裂,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往往是男的和妻子离婚,从来不是女的和丈夫离婚——更别说是妃子和皇帝离婚了。
但是民国时期有一个妃子在报纸上公开声明要求与末代皇帝溥仪离婚,引起轰动。这个妃子,文秀。
文秀,生于1909年,满洲正黄旗人。他的根是鲜红色的,出身官宦之家。1922年,不满14岁的文秀被选入皇宫,成为末代皇帝溥仪的妃子,取名舒菲。当时清朝已经灭亡,溥仪等人按照优惠条件暂时住在紫禁城,保持着小朝廷的姿态。
入宫之初,文秀和溥仪的关系尚可。但久而久之,两人的感情出现了隔阂。绣花小时候接受过学校教育,有一定的知识。民国时期,男女平等的思想逐渐深入人心。文绣开始追求平等的夫妻生活。
1924年,溥仪被冯玉祥赶出紫禁城后,离开北京,迁至天津日租界,避难日本。文秀对此大为担忧,经常劝溥仪不要相信日本人。溥仪不听劝告,反而讨厌刺绣,经常说她的坏话。文秀整天以泪洗面,有一年除夕夜用剪刀刺伤自己的小腹,打算自杀。
溥仪知道后,没有去看望文绣,而是气愤地说:“她老是用这种伎俩吓唬人,谁也不要理她。”
文秀对溥仪越来越失望。1931年8月25日,文绣搬出溥仪住处,然后公开刊登报纸,声称要和溥仪离婚。她还聘请了张绍曾、和李三位律师向法院递交诉状:“控告溥仪虐待文绣,令人不堪其扰。溥仪身体有病,在一起生活了九年,却没有得到任何运气。决定离婚,索要个人日常衣物及赡养费50万元。”
这就是一直盛传的“刀公主革命”。北京、天津等地的报纸。抓到了这样的“热点新闻”,他们自然要来个“爆炒”,让溥仪丢脸。
在当时,刺绣这一行为无异于史无前例的举动,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文秀的宗亲兄弟文琪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指责她,“而曼云逊帝(溥仪)并没有虐待你,就是如果你真的虐待了,你就应该承受,以报清室之恩”。也就是说,就算溥仪真的辱骂文绣,文绣也要忍。
文秀毫不客气地回信,依据的是民国法律:“姐姐独居九年,没有受到平等待遇,所以委托律师决定一个远离家的办法。这不过是要求荀皇帝(溥仪)按照民国法律人道对待,让她父母的尸体不被法外虐杀。却发现哥哥多次诬告姐姐逃跑、离婚、骗钱...“在李文秀有理有据的回应下,更多的人同情和理解李文秀。
1931年10月22日,溥仪与文秀签订了离婚协议。离婚后,溥仪付给文秀5.5万元作为赡养费。
5.5万元,这在30年代也是一笔巨款。然而,文绣支付了律师费,并被于芬,一个远房表妹张瑜的女儿欺骗了。奖励了帮忙的亲戚朋友后,只剩下26000元。这钱,无论如何也活不了一辈子。文绣必须寻找另一种生活。
1932年,文绣改名为傅后,成为北平一所私立小学的语文和绘画老师。文秀很喜欢这份工作,和孩子们相处得很好。但不知何故,小报记者发现她落后了,就来采访报道。文秀无聊时,辞去了教师的工作,在北平刘海胡同买了一间平房,和姐姐文珊隐居。
文山结婚后,就搬出去了。作为一个弱女子,文秀经常被坏人勒索,沦为一个穷人。她不得不卖掉刘海胡同的房子,另租一套房子。为了生计,她贴纸箱,摆香烟摊,在瓦工队里做苦力,尝遍了生活的艰辛。
1945年,文秀在朋友的介绍下成为《华北日报》的一名校对员,过着相对稳定的生活。《华北日报》的社长是张明伟,他非常关心文秀的生活。他还帮她撮合并娶了她的表妹刘振东。刘振东是河南人。他当兵后,因为肯吃苦耐劳,逐渐晋升为少校军官。
1947年夏天,36岁的文秀与40多岁的刘振东结婚,开始了她的第二次婚姻。婚后,他们在北平西城区米白谢杰租了三套房子,定居下来。
顺便说一下,从1907年到1909年,晚清著名大臣张之洞在米白谢杰度过了他生命的最后两年。
1953年9月18日,文绣因突发心肌梗塞在家中去世,享年44岁。当时溥仪还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学习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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