庖汤会的来历

庖汤会的来历,第1张

吃庖汤的来历(村民吃庖汤肉身亡)

村民喝汤后死亡(喝汤的起源)

遵义市凤冈县一村民参加朋友家组织的“汤肉”杀猪。席间饮酒后出现异常,经治疗后死亡。

经当地组织调解,8名酒友向家属支付了42万元!

这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来看看边肖-

法院判他死刑,因为他在派对上喝酒!

据悉,这件事发生在2018年12月26日。当天,凤冈县永安镇村民孙谋受朋友邀请吃“唐球肉”,席间与陈某等人小酌。

酒后,孙某感觉身体不适,便在沙发上休息,但其家人发现孙某精神异常,昏迷不醒,随即将其送往永安镇卫生院。由于病情严重,孙被转到凤冈县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孙的家人认为,当天组织并参与饮酒的8名村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向他们提出赔偿。2018年12月28日,经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余某等7人各赔偿2万元,责任最大的陈某赔偿28万元,共计42万元。

目前,纠纷已经解决。

原本是快乐的晚餐和聚会,

但这样的意外变成了痛苦的回忆。

这件事警示大家:

虽然酒可以调节聚会的气氛,

但是你不仅不能劝人们喝酒,

并且及时停止过量饮酒!

你知道,如果发生事故,

每个人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人待人热情,喝酒豪爽。

但是,过度饮酒和劝酒只是热情吗?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多事情表明:

这种热情是极其危险的,

它甚至可能“杀人”!!!

这些案例警醒大家!

六盘水男子酒后回家途中坠楼身亡,

酒友亏了11万!

2016年2月15日,家住六盘水市的张某邀请尹某、李某一起喝酒。当晚,同桌饮酒的尹某等14人共喝了约6斤白酒,其中尹某喝了约4两。会后,由于人多,张没有注意到朋友们的离去。没想到,尹当晚没有回家。他喝醉后掉进沟里,头部受伤,导致死亡。事后,酒友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1.6万元。

贵州兴仁同志吃饭喝酒后死亡,

和四个人喝酒自愿赔偿!

2015年10月,唐某、王某、李某、任某、付某为多年战友。他们又见面了,五个人邀请他们到餐厅一起吃饭喝酒。3时许,王某、唐某乘坐出租车到被告人王某家中。0时许,王某妻子发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唐某侧躺着,呼吸急促,医护人员到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妻子将王某、李某、任某、付某诉至法院,四同志自愿赔偿原告42400元。

贵阳租客朋友醉酒坠楼身亡,

向家属索赔62万元!

2015年1月,桂阳的小龙在家里喝完酒后,突然接到朋友肖勇的电话,邀请他到金亚加油站附近的出租屋过生日。换完杯子后,醉酒的小龙方便上厕所,不慎滑倒,甚至翻越厕所窗台从四楼坠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人觉得是因为出租屋窗台护栏太短才脱落的,于是起诉肖勇和出租屋房东,索赔62万余元。

看完新闻,

后悔的同时,

我们也应该敬畏生命,

这些东西隐藏在我们的生活中,

而大多数人几乎就在此刻

我只感受到一饮而尽的快感,

完全不知道“热战”的酒量,

劝酒的可怕后果,

并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五种情况劝导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宴会上,

如果喝酒出了问题,

饮酒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有五种:

1.劝酒造成的伤亡,组织者、饮酒者、饮酒者是否有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饮酒人应当对饮酒人的行为能力和承受能力作出合理必要的判断,并赋予饮酒人劝阻的注意义务。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饮酒者伤亡的,组织者、饮酒者、饮酒者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主要责任应由受害者自己承担,约占60-70%。组织者、饮酒者、饮酒者承担次要责任,占30-40%。

2未成年人被劝酒导致严重后果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劝酒未成年人有两种情况:如果饮酒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饮酒人对后果承担次要或者同等责任。如果饮酒者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下),建议饮酒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3如果对方酒后患病死亡,应如何承担责任?

同上,劝酒者负次要责任。明知对方有病不能饮酒,仍反复劝说饮酒者。如果饮酒者的过错加深,你也要承担同样的责任。

4如果酒后驾车、游泳、剧烈运动不被劝阻,饮酒者和同饮酒者应承担哪些责任?如何履行「劝阻义务」?

未尽到劝阻义务的,仍承担次要责任。履行“劝阻义务”,比如明知对方要开车,你也不能默许对方喝酒;知道对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对方开车,找司机或者送他回家,直到送到他活着的家人身边。

5如果醉酒者没有被安全送达,比如将对方送到小区门口,在上楼过程中摔倒,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建议饮酒者承担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义务;如果放任不管,就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的法律,你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酒桌上,量力而行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喝一杯,也许开心一下,

但是暴饮暴食肯定会伤害身体!

而且不要说下面这些傻话:

……

关于酒的事情,

喝了不好。

七彩姐周围也是助推器,

尤其是那些喜欢说“丢脸”的人,

他一定不知道医药费比面子还贵!

对于这样的人,七彩姐只想说:

你在酒桌上劝人们喝酒的方式,

真的很烦!

前进!

让更多人知道劝退的危害!

不要让这个坏习惯,

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主流!

延伸阅读

10年没见老同学聚会了。两个人喝了3个小时,店家报警。

朋友们,怎样才能玩得开心?喝酒的人喝了东西会面临什么惩罚?

十年不见的老同学,见面后总会叙叙旧,偶尔喝点小酒招待一下。但是,喝酒招待人是很有讲究的。都说“感情深,一口干”。真的要喝醉才是真情吗?

这不,在沙坪坝大学城西溪街开店的乐先生,三天前就遇到了这两位顾客。晚上在餐厅喝酒后,他们已经喝得不省人事,但还是要喝,他只好报警求助。

店主报警:

两个人喝了3个小时,崩溃了。

乐先生最近生意比较顺利,但是一想起三天前那两个客户,真的是无语。“我喝完酒在厕所睡着了。我们醒来后,他们不得不继续喝,直到再也醒不过来……”

乐先生回忆,三天前的傍晚6点多,这两位30岁左右的男顾客来到他的烧烤店,点了一桌子菜。之后,他们还点了很多酒。一开始店里顾客还是很多的,服务员也没怎么注意这两位顾客。晚上8点多,客人开始陆续离开,只剩下这两个不停喝酒的顾客。服务员说,两人开始吃饭后,酒就没停过。到晚上7点左右,两人明显喝醉了。

8点多,服务员发现其中一个顾客去了厕所,再也没有回来,就去厕所找,发现该男子喝醉了,在厕所睡着了。

把在厕所喝醉的顾客叫醒后,两人回到饭桌上继续喝酒。尽管店主和服务员劝说,两人还是继续喝酒,直到9点左右,在桌子上晕了过去,再也醒不过来...

失主乐先生无奈之下报了警。

会见老朋友:

好久不见面了,叙旧喝多了

区110民警接警后来到店内。此时,两位顾客仍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店主说,两人3个小时喝了12瓶竹炭白酒。虽然这酒只有17.5%,但他们喝多了。“最后一瓶还没喝完。如果他们还醒着,估计还会继续喝。”

警察摇醒了两个醉汉,但他们一直在睡觉。无奈之下,民警只好联系家属。不久后,其中一名顾客陈先生(化名)的妻子也赶到了,但当她看到丈夫的模样时,也感到疑惑:因为她不认识和丈夫一起喝酒的男子。

这两个人是什么关系?他们为什么喝这么多酒?直到当晚9点多,陈先生才慢慢醒来,这一切才明白过来。从两人断断续续、看似清醒的话语中,民警了解到,陈先生和李先生(化名)是很要好的老同学。陈先生在重庆工作和生活,而李先生在成都工作。他们已经十年没见面了。最近李先生来重庆,就约了老同学出来叙旧。他们见了面后,可能是太激动了,就一直喝,最后他们去找店主报警...

在确认两人身体状况良好后,民警叫了一辆车,将李先生送回其入住的酒店,而陈先生则由家人接走。

主题

老朋友怎么开好派对?

四十多岁的刘先生是渝中区人。他毕业于重庆大学,最近参加了一个毕业20年的大学生聚会。刘先生说,大学生本来来自五湖四海,聚在一起不容易。见面之后,大家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同学。面对这样的聚会,他也要多喝几杯,其他同学催他喝,他也不好意思拒绝。最后,女学生陆续离开现场,男学生为了酒互相打起来。几乎所有人都被扶回了酒店房间。刘先生告诉记者,老同学老朋友见面,聊的是旧情,不是酒。“酒后担责,朋友反目成仇”这样的事情,我们并不鲜见。所以老朋友聚在一起叙旧,抒发感情的方式,不一定是“一醉方休”才是真正的朋友。

渝北区的王老师认为,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后有来者居上,酒必不可少。既然是老朋友的聚会,我们就得玩得开心。“酒显人品”。喝酒前,朋友可以提前做好安排。只要他们不酒后驾车,不酒后闹事,注意饮酒的分寸,就不会有问题。

简一

朋友们互相邀请喝酒。请记住这些建议。

警方建议,朋友聚在一起喝酒,首先,不要强行劝喝,不要用言语刺激他们喝酒,甚至不要在他们喝醉、神志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劝喝;其次,对于一些酒量不好的朋友,不要强迫他们喝酒,以免因喝酒而引发疾病;第三,当醉酒者已经丧失或即将丧失自控能力,神志不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饮酒者应将其送往医院或安全送回家。

律师建议,对饮酒人的行为能力和承受能力做出合理必要的判断,并给予必要的劝阻。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饮酒者伤亡的,组织者、饮酒者、饮酒者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此外,饮酒人应当承担妥善安排和救助醉酒人的义务。醉酒人未被安全送达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承担一定责任。

案例1:

四个朋友要为聚会上喝酒猝死负责。

今年1月30日20时,广西南宁人、、莫某在李某的建议下到烧烤店喝酒,后李某又电话邀请王某。当晚五个人打牌猜码,谁输谁喝酒。第二天零点半,五个人离开了烧烤店,然后和魏各自回家了。王遇到李和莫吃晚饭。三人晚饭后到江南区某网吧时,王突然呕吐倒地昏迷。李和莫清理了一下他嘴里的东西。2点18分,李和莫发现情况异常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3时15分,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系醉酒后心源性猝死。

王是家里的独生子,失去独立能力的父母于是将四名酒友告上法庭。最终,法院根据四被告的责任大小,判决被告李某、莫某、某、分别承担5%、3%、2%、2%,赔偿原告共计12万元。

案例二:

醉驾司机被判三万。

2017年6月8日21时许,山西省稷山县杨某与妻子、姐夫等人在某涮涮锅店聚餐。在这段时间里,杨喝了酒。当晚11点多,几个人从县城回来。几乎同一时间,集丰镇某村薛某在家烧烤,并将烧烤的小视频发在微信朋友圈。杨某看到后,电话联系薛某,并于次日0时49分前往薛某家烧烤,并喝了少量啤酒。凌晨3时许,杨某驾驶摩托车回家至集丰镇某村门口时,因措施不当,摩托车打滑,杨某死亡。

事故发生后,杨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将薛告上了法庭。稷山县人民法院认为,杨某的死亡与其自身过错有直接因果关系,应负主要责任。薛知道杨已经喝了,但还是陪他喝。该劝告虽未阻止杨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造成事故,但其疏于履行义务。最终,法院判决薛承担10%的责任,赔偿33115.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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