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承包地“三权分置”后,可以流转给村集体以外的城里人。但是,宅基地有其特殊性。为了加强对宅基地的控制,国家于1999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规定:
农民的房屋不得向城镇居民出售,不得允许城镇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房。对违法建设和购买的房屋,有关部门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近年来,这一原则在全国各地得到延续。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1999年以后,城镇居民自建或购买取得自有宅基地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所以宅基地的流转是有条件限制的,可以在村集体内部流转,甚至部分地区可以试点跨乡镇流转(仅限农村户口)。但仍禁止城市人将宅基地流转到农村建房。
城里人可与农户合作经营发展民宿有人说,既然宅基地流转只能在村集体内部,那“三权分立”的意义何在?事实上,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最大意义在于盘活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城市居民虽然不能转让宅基地用于建造自住住房,但可以转让闲置宅基地用于发展乡村旅游项目。
比如武汉为了鼓励城市资本投资乡村旅游,出台了“金十条”,允许城市居民在农民同意的情况下,用空购买农房发展民宿等项目。在这种情况下,镇民出租宅基地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翻新重建用于经营。
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是农村户口,可以在农村建房吗这种情况现在也很常见。例如,一些有许多兄弟姐妹的家庭成员已经搬出了农村。但随着家乡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他们现在想回家和兄弟姐妹一起在老宅基地上盖多层房子。
在这种情况下,盖房子当然没有问题。但也有一些注意事项:第一,宅基地的面积和高度不能超标。每个地方都有一套当地的宅基地标准,应该严格执行;
第二,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虽然可以共同建房,但由于没有农村户口,只能出资,在宅基地上没有权益。后期如果有纠纷会比较麻烦。最好签一份单独的书面合同,把每个家庭成员的份额写清楚,以便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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