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的房屋维修基金大概需要交5000到10000,视房屋情况而定。商品房销售时,买受人与销售单位应当签订维修基金缴纳协议,由买受人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销售单位(开发商)缴纳维修基金。开发商收取的维修基金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资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不同);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
注: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因此维修基金的比例因地区而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车站或房管局车站咨询详情。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根据我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时,买受人与销售单位应当签订维修资金缴纳协议。购房者应按购房款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
如果是出售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则属于全体业主,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
1.首期购房人按多层住房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住房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房屋出卖人一次性支付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
3.房屋由开发单位自用或者出租的,应当按照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按照自用或者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缴纳。
不同城市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不一样。以上仅供参考,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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